各院系及相关人员: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湖北高校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鄂教高办涵【2020】10号)的相关精神,现对我校申报2020年湖北省研究生教学改革立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全国研究生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全面深化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持续推进人才培养供给侧改革、“三全育人”、课程思政建设、课堂教学改革等重点任务,坚持教研结合,整体推进,以高质量的教学研究指导和带动教学改革实践,培育高水平教学成果,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二、立项原则
教学改革项目立项要突出创新性原则,充分体现具有时代特色的新教育理念,促进研究生全面发展的要求;突出示范性原则,起到引领方向,推动教改,发挥示范的作用;突出科学性原则,符合人才培养规律,学科发展规律,教育教学规律和研究生身心发展规律;突出应用性原则,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三、立项范围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基本理论研究;学位与研究生教育重大改革试点项目研究与实践;研究生教育国际合作现状与发展研究;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协调发展研究与实践;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培养及其质量保证研究与实践;学科及学位授权点建设绩效评估研究;研究生分类、分层培养模式改革研究与实践;协同创新、跨学科及联合培养机制研究;研究生课程体系建设研究;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教学和案例库建设研究;导师队伍建设及导师队伍遴选、聘任机制研究;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体系建设规范、监督体系研究;学风建设与学术规范教育研究等。
四、立项类别
一般项目。
五、申报条件
1、项目选题符合立项范围要求。
2、项目研究目标明确,有较好的研究和改革实践基础,研究力量较强。
3、项目研究设计科学合理,研究方法和实践路径可行。
4、项目注重实际应用。
六、项目完成人条件
1、项目主持人应承担过校级以上教学研究项目,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确有较强研究水平,且在教学或管理一线工作5年以上。
2、实行主持人负责制,主持人限1人,参与研究人员一般不超过5人。研究人员应为学校研究生教育教学一线人员。
七、申报程序与申报材料
1. 个人申请
符合申报条件的个人根据申报立项范围进行申报,填写《湖北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3)。
2、院系推荐
院系择优遴选推荐,并按优先顺序填写《2020年湖北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2)。各院系于11月27日下班前将本单位推荐项目的申请表(附件3)三份、汇总表(附件2)签字盖章的纸质一份交研究生院培养办。汇总表电子版发至xms@hust.edu.cn,联系人徐老师,电话87557334。
(生命学院拟申报的老师,请将相关材料于26日下班前提交学院研究生科,学院组织评审后27日提交学校。)
3、学校评审
确定省级推荐项目及学校立项项目。
4、网络申报
省级推荐项目主持人登录湖北省省级教学研究项目网络评审平台(http//jyxm.e21.cn)完成网络申报,网络申报具体办法见平台通知,申报截止时间为12月1日,逾期不予受理。
研究生院
2020年11月21日
附件1:2020年湖北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
附件2:湖北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研究项目申请书
教改项目申报表格.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