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2015年第二批院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全院本科生: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有关精神,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努力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经研究决定,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现启动2015年第二批院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工作,完善各级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发展梯队。为做好本次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训练计划内容
本次院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顺利完成院级创新创业项目并得到顺利结题的负责人将获得培养计划中要求的课外学分1分(另升级申报立项的校级项目将获2分,国家级项目将获3分)组员获得学分为负责人相应学分的一半。
【创新训练项目】是指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最终获得科研论文、专利、竞赛奖项等较好的创新成果。
【创业训练项目】是指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通过开展可行性研究、编制商业计划书、模拟企业运行等工作,努力实现产品或服务的实际产出和市场化运作。
二、申报范围
1. 本次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申报范围为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非毕业年级全日制本科生。
2. 参加项目的学生需对科学研究、创造发明,或项目管理、市场运作等有比较浓厚兴趣;
3. 申请者应具有一定的研究能力,能在导师指导下,自主进行项目研究,自主管理项目进度,自主进行创新创业训练;
4. 已承担国家级、校级、启明、院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在研项目(未结题)负责人的学生,本次不予申报。但上述项目中的组员允许另作项目负责人进行本次院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申报。
三、申报要求
1. 各类申报项目要有一定的前期预研基础,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创新性、技术可行性;
2. 项目负责人限1人,项目组员2至4人。每人只能参与本批次内一个院级项目的研究工作;
3. 项目研究时间为一年,半年阶段进行项目执行中期检查,1年期满进行结题验收(阶段性梳理总结,非终止);
4. 每位指导教师指导院级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数量同一批次内不得超过3个;
5. 创业训练项目负责人原则上需选修《创业基础》或其他创业类课程,并应获得相应选修实践学分;
6. 院级项目申报不应与国家级、校级、启明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在研项目重复。但前期申报中未被立项项目鼓励继续申报院级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训练。
四、申报程序
1. 申报项目负责人在与指导老师充分讨论之后,根据项目申报类别填写“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2015年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申报书”(附件2)或“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2015年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申报书”(附件3)。经指导教师审阅签字后,将纸版申报书1份报送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工作组办公室审阅备案。同时将申报书电子版和填好的“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2015年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1) 电子版发送到生命学院科创管理邮箱lifeinnovation@sina.com
2.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工作组配合教务科审阅确认申报材料填报正确后,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在汇总登记“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申报书汇总表”所有各项申报信息后,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立项并将立项信息公示。
3. 申报时间与地点:以上所需申报材料请于2015年12月30日14:00前交与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工作组(东十一楼215)。联系人:占艺;联系电话:027-87792270
通知原文及附件1-3(点击下载)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