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生命学院选拔2017年本科特优生工作的通知
生命学院2015、2016级本科生: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启明学院学习特优生管理办法》(校教[2008]115号文)精神,现决定启动2017年本科特优生的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生命学院2015、2016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含实验班)
名额:启明生实、生卓:7人,其他班:7人,选拔条件第(4)条名额单列。
二、选拔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志向明确、个性鲜明、具有专业特长,且能管理好自己的学习;
(2)有较强的自主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意识和发展潜力,且各门必修课的平均成绩在专业班级排名前5%,各类实验班、提高班为前25%,所学课程全部通过考试(核);艺术类本科特优生选拔条件可适当放宽;
(3)在本学科的课外科技活动、专业实践、社会实践活动中成绩特别突出;
(4)在各类竞赛中,获国际级一等奖(含或以上)奖励。
符合选拔条件(4)者申报名额单列,不受申报名额限制,但原则上不超过计划内的名额。同一赛事按最好成绩录取一名(同一赛事相同等级若为团体赛,按主要工作承担者或名次排序确定,若为个人参考其他创新成绩的获奖情况以及上学年平均成绩)。
三、申请及考核程序
(一)符合选拔条件的学生提出申请,填写“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特优生申报表”,纸档于10月13日17:00前报备辅导员后转交学院教务科,电子档发送lifeinnovation@sina.com备份;
(二)院(系)负责特优生的初评工作, 核实申报表的内容,并对填写申报表的学生进行品行甄别;
(三)院(系)分管本科生教学工作负责人和院(系)教学委员会负责对初评甑别后的候选学生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确定推荐名单并排序(单列名单请单独另行排序);
(四)院(系)10月20日报送推荐名单及申报材料至启明学院。启明学院对特优生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后,确定本年度特优生公示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
附件: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特优生申报表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2017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