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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09年学生重大科技成果的通知

时间:2009-11-13     浏览次数:

2009年,我校学生在国际国内众多重大竞赛中成绩优异,在权威、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在国际、国家级学术会议上踊跃交流,获得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为学校赢得了良好的声誉。为了做好2009年我校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的总结与表彰工作,现面向全校征集2009年我校学生取得的重大科技成果。具体要求如下:

一、成果形式

1.在国际级、国家级、省部级大学生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得的奖励。

2.在权威、核心等各类别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第一作者限本科生)。

3.参加省级以上学术会议,论文被收录或在大会发言(第一作者限本科生)。

4.获得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二、成果要求

1.成果完成时间:报送成果为2009年所获得的学术成果,竞赛奖励须在2009年颁发,学术论文须在2009年见刊,专利须在2009年获得证书或受理通知书,会议论文须在2009年参加会议,并发表论文。

2.项目申报形式:成果报送按照项目进行,每个成果独立申报,同一成果同一报表,作者不分院系、团队、个人。

3.成果作者:所有申报成果第一作者必须为我校学生,发表学术论文和会议论文第一作者应为本科生。作者身份以获奖证书、专利证书、论文署名为准。

4.成果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应为作品完成的实际指导者,竞赛指导教师以获奖证书或竞赛报名表为准,发表学术论文、会议论文、获得专利以相关论文、证书作者署名为准。

5.附件材料:所有成果都要通过报表报送,同时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竞赛要附获奖证书复印件,论文要附见刊论文复印件,专利要附专利证书或受理通知书复印件,会议论文要附会议邀请函和录用刊物论文复印件。

三、报送程序与时间

1. 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重大科技成果所属人根据成果形式,填写《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重大科技成果申报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报送院系分团委,研究生请将申报表和相关证明材料11月29日前上交研究生科。

2.各院系分团委核查《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重大科技成果申报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核查无误后,证明材料原件退回作者本人。院系分团委在1130日前收集本院系全部学生科技创新成果,统一将《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重大科技成果申报表》和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送交校团委。

3.校团委对院系提交的科技创新成果进行复核,核对无误后,纳入本年度大学生科技创新成果汇总文件。

四、科技创新活动优秀指导教师申报

    申报范围:

    全校在职教师

    申报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

1.指导学生在国际级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的;

2.指导学生个人在国家级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得一等奖以上的;

3.指导学生团队在国家级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得二等奖以上的;

4.指导学生在权威期刊上发表论文的(限本科生);

5.指导学生参加国际级学术会议,论文被收录或在大会发言(限本科生);

6.指导学生获得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的(限本科生)。

申报程序:

1.个人对照申报条件向院系分团委递交申请表,并付相关证明材料;

2.院系评审委员会审查无误后,统一将名单、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报送校团委;

3.校团委审核申报材料,确定符合条件的公示名单,并进行公示;

4.校评审委员会审查批准经公示的评选名单。

附件1:重大科技成果申报

附件2:优秀指导老师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