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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2008年7-12月湖北省博士后研究人员

时间:2009-05-19     浏览次数:

 

学院各单位:

    请各位博后见通知后,按规定时间(6月8日前)把生活补贴表交到办公室,同时提交电子版。

        学院党政办公室

2009年5月18日

 

关于发放2008年7-12月湖北省博士后研究人员生活补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5-12  访问次数:235

 
 
鄂博管办函【2009】3号
 
关于发放2008年7-12月湖北省博士后研究人员
生活补贴的通知
 
各博士后设站单位,有关市、州人事局:
为了进一步加强博士后研究人员生活补贴发放管理工作,现就发放2008年7-12月湖北省博士后研究人员生活补贴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和标准
按照《湖北省博士后研究人员生活补贴发放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执行。
二、发放办法
采取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按照《湖北省博士后研究人员生活补贴发放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初审登记,报博士后管理部门审查上报的办法进行。具体步骤是: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科研工作站根据《湖北省博士后研究人员生活补贴发放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结合博士后在站表现和科研完成等情况,认真填写《湖北省博士后生活补贴发放表》(见附表一),核准应发生活补贴金额,报博士后设站单位管理部门进行审查(工作站报属地政府人事部门进行审查);博士后设站单位管理部门将审查情况进行汇总,填写《湖北省博士后生活补贴发放统计表》(见附表二),于6月10日之前将《湖北省博士后生活补贴发放表》一式一份和《湖北省博士后生活补贴发放统计表》一式一份及电子文档上报省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对于2008年下半年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还需由博士后设站单位集中在中国建设银行(水果湖支行)办理储蓄卡,并附进站3个月开题报告;省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根据上报材料复审应发生活补贴金额,经省财政批准后由有关银行将生活补贴划拨到博士后研究人员储蓄卡中。
三、核发要求
各博士后管理部门和有关市州人事局要严格按照《湖北省博士后研究人员生活补贴发放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严格进行审核,并按时上报,确保上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于虚报、瞒报、弄虚作假的个人和单位,省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将给予通报,并追究相关人责任。
 
 
联 系 人:刘渝
联系电话:027-87125242
邮政编码:430071
详细地址:武汉市武昌水果湖路10号
E-mail:    hbboshihou@163.com
附件一:《湖北省博士后生活补贴发放表》
附件二:《湖北省博士后生活补贴发放统计表》
 
(附件在校博士后网页“表格下载”下载)
 
湖北省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
二○○九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