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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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2023年全校从事国防科研及承担重大项目任务教师申报高级职务的工作通知》

时间:2023-09-20     浏览次数: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从事国防科研及承担重大项目任务教师高级职务聘任实施办法》(校人〔2023〕47号)文件,学校拟开展2023年度从事国防科研及承担重大项目任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及聘任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流程

(一)个人申请

所有申请人填写岗位或职务申报表格并提交相关材料到所在二级单位(以下简称“单位”)。相关材料需做脱密处理。

(二)单位审核

1.各单位审核申报人员材料,对申报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

2.各单位将申报人员摸底材料及本单位聘任工作方案报校聘办。

(三)指标公布

校聘办根据摸底情况,制定推荐指标方案,报批通过后公布年度高级职务岗位数。

(四)单位推荐

1.各单位审核推荐。根据文件要求,进行材料展示(仅限涉密人员翻阅,且需签署保密承诺书),展示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单位审核并确定推荐人员名单,并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2.各单位接受并处理申诉。

3.各单位将推荐人员名单和有关材料及本单位工作报告报校聘办。

(五)材料审核

学校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六)校级评聘

1.学校组织校级学术评议并公示结果。

2.校级聘任会审议拟聘人员名单。

3.发文聘任,聘任时间从校级聘任会通过当天算起。

二、进度安排

(一)2023年9月11日发布工作通知。

(二)2023年9月22日前各单位报送申报人员摸底材料(提交拟申报人员名单和满足申报条件情况)和聘任工作方案。

(三)其他进度与2023年全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进度一致。

三、相关说明

(一)关于申报资格

1.严格实行师德失范“一票否决”制。国防系列高级职务聘任工作按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要求,实施师德失范“一票否决”制。近三年内作为责任人发生失泄密案件、生产质量或安全生产等事故,或因研究工作执行不力、整改不到位受到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被列入学校科研失信名单,或有其他对学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行为的,取消申报资格。

2.申报国防系列教师的研究领域需具有鲜明国防特色,从事国防科研工作时间不少于三年(含原工作单位),应为涉密人员。

3.国防系列教师高级职务申报和聘任相关工作,均须按照国家、学校有关保密管理规定严格执行。申报人未按保密要求执行的,取消当年申报资格。

4.申报国防系列教师高级职务计入申报教师高级职务次数,实施停报制度,当年评审未通过,次年停报。

(二)关于申报条件

1. 申报国防系列高级职务须符合《华中科技大学教师职务聘任实施细则》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和申报条件中“教学要求与教育质量”要求,并满足其他条件(具体见校人〔2023〕47号文件)。

2. 因保密需要,申报国防系列教师高级职务人员不做校外通讯评议。

四、相关要求

1.国防系列人员单设岗位、单独组织学术评议、学校一体聘任。

2.各单位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工作,为了保证学校整体进度,不按规定时间节点提交有效材料的,视为放弃参加本次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

3.各单位对申报人员材料和资格进行审查时出现把关不严或违规操作的情况,学校将对相关人员追究责任。

4.受聘国防系列教师高级职务者,在受聘后两个聘期内,其科研工作应以国防科研或重大项目任务为主。


附件:1.材料提交清单  GF-附件1 材料清单.docx

    2.申报表 GF-附件2.华中科技大学教师职务申报表-新版本2023(GF).docx

校聘办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