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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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首批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编辑: 时间:2011-11-18 点击量:

学院各单位:转发人事处通知,请申报者在下周22号中午下班前将申报材料交到学院办公室。逾期不受理。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1年11月18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首批申报工作的通知》(教人司【2011】303号)精神,学校将启动首批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计划内容
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是国家人才发展规划重大人才工程青年英才开发计划的子计划。计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在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等重点学科领域,每年重点扶持一批青年创新人才,把他们培养成本专业领域品德优秀、专业能力出类拔萃、综合素质全面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形成我国各领域高层次领军人才的重要后备力量。国家对入选计划的青年人才给予经费支持,自然科学领域120-24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领域30-60万元,3年为一个支持周期。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风正派;
2.拥有中国国籍,全职来校工作满1年以上(截至2011年12月15日);
2.年龄未满35周岁(1976年1月1日后出生);
3.具有博士学位;
4.在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重点领域崭露头角,获得国际国内较高专业成就及荣誉称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
5.已获国家“计划”支持并且在支持周期内的青年人才不在本计划支持之列。
(二)业务条件
近五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A类期刊发表论文3篇以上,或在影响因子大于10以上的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以上,或以第一完成人获得省部级二等奖以上奖励1项;且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以上。(人文社会科学申请人可适当放宽)
三、申报名额
青年拔尖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行限额申报,请各单位按照公开遴选、择优推荐的原则,组织好申报工作。每个单位限报1人,对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但最多不超过3人。
四、申报程序
申报工作采取个人申请、院系推荐、专家评审、学校审批的程序进行,具体要求如下:
1.个人申请。根据有关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2.院系推荐。各单位对本单位申报人选进行评议,择优推荐。
3.专家评审。学校组织专家评审。
4.学校审批。根据专家评审情况报学校审批,确定上报人选。
5.组织上报。组织人选整理申报材料,报送教育部。
五、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人选需准备的材料
1.自然科学领域申报人填写《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自然科学类申报书》,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领域申报人填写《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类申报书》。申报书通过“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报书客户端填写打印,下载网址:http://www.1000plan.org/qrjh/article/18054
2.附件包括:学历证明、1-3篇代表性论文全文、2006年以来发表论文的首页及其引用情况的检索证明、国内外获得的发明专利与奖励、国际学术组织或刊物任职证明和其他相关材料等。
3.申报书和附件各一式1份,分别装订,同时提交电子版(附件须按顺序合并成一个PDF文件),电子文档内容需与纸质材料一致。
(二)单位需提交的材料
1.书面报告一份,主要包括院系遴选方式、程序和推荐意见等内容,单位负责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首批“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 ”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一式1份,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交电子版。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1年11月25日,所在单位对申请书、附件材料核实后务必在封面加盖本单位公章。
联 系 人:刘婧婧 夏长征
联系电话:87543610 87543710
电子邮箱:liujingjing@mail.hust.edu.cn xiacz@mail.hust.edu.cn
附件:首批“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 ”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
            申报书主要栏目填写模板(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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