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通知
首页  -  通知公告  -  人事通知  -  正文
2012年度空岗聘任学术评议述职答辩预通知

作者:编辑: 时间:2013-03-19 点击量:

 

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总体部署,2012年度空岗聘任校学科组评议工作即将启动。考虑到今年聘任工作的实际情况,为切实做好评议述职答辩工作,充分体现“评水平、重质量”的评议原则和要求,根据《华中科技大学教师职务聘任实施细则》(校人〔2012〕24号)等文件精神,现就述职答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任教师系列
1.答辩时间:专任教师系列人员申报正高职务者,需参加相应学科评议组述职答辩,每位申报人述职答辩时间控制在30分钟以内,其中述职时间不超过15分钟(须使用PPT进行展示),评委提问时间不超过15分钟。
2.评审材料:校聘办提供给评审专家以下材料:
(1)“2012年度申请教师高级岗位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主要包括申报人单位、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最高学历、现聘岗位、拟聘岗位等基本信息。
(2)申报人填写的教师岗位申报表。
3.述职建议:申报人使用PPT展示在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方面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重点介绍能反映自身教学科研水平和质量的相关内容,突出亮点。述职内容建议如下:
教学工作:承担教学工作(尤其是本科生教学)的基本情况,在提升教学水平,改进教学质量等方面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果和影响,在教书育人等方面取得的工作实绩等。
科研工作:承担科研工作的基本情况,在本学科领域从事研究工作取得的创新成果,解决的实际问题,有关同行评价、社会影响、实际效益等。
社会服务工作:承担学校和单位公共服务工作的情况,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公益服务等方面所做的工作和效果等。
其他工作:在完成上述工作之外所取得的其他业绩、突出贡献、重要影响和评价等。
聘任后的工作思路及设想:重点介绍下一步工作的方向和思路,预期目标及其科学意义等。
二、非专任教师系列
非专任教师系列学科评议参照往年程序执行,述职时间5分钟,口头述职,不使用PPT。
三、有关说明
1.原则上由申报人本人述职答辩,若因特殊原因由他人代述职,请申报人本人提交由他人代述职的书面说明并签字。
2.各学科组评议会预计于3月下旬分组召开,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请各单位于3月20日前将本通知打印后送达申报人,并请申报人认真做好准备。
 
 
校 聘 办
二零一三年三月十八日
 


地址:中国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关山街道珞喻东路415号(东11楼)   邮编:430074


电话:027-87792072   领导邮箱:lifelife@hus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