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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生命学院关于校“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班”本科生学员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11-05     浏览次数:

全院本科2016级、2017级各班级: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7.2”重要讲话精神和团的十八大精神,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把立德树人作为中心环节,落实“四个服务”,培养一批对党忠诚、信仰坚定、素质优良、作风过硬的青年马克思主义者,根据《华中科技大学“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深化实施方案》(校党[2017]39号)文件要求,学校成立“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学校”(以下简称“青马学校”),开设“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班”(以下简称“青马班”),根据校团委通知精神,现面向全校各院系开展本科生学员招生工作,现将具体事宜及学院相关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养对象与选拔条件

  (一)培养对象

  1.学生党员(含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或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的共青团员;

  2.2016级、2017级本科生。

  (二)选拔条件

  1.有理想追求,思想素质高,政治表现好;

  2.身心健康,吃苦耐劳,工作作风好;

  3.团结同学,乐于助人,领导能力强;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培养潜力大;

  5.志向于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有意愿到基层、到西部、到国家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就业,有担当精神;

  6.学有余力,能够完成相应理论学习和实践锻炼;

  7.加权平均成绩原则上应居本年级或专业排名的前50%,无课程不及格记录,无违法违纪和受处分记录。

二、培养周期

  学员入选后,将进入本科生“青马班”进行集中培养,直至毕业。若攻读本校硕士研究生,则进入研究生“青马班”继续培养。

三、培养内容

  “青马班”以“信仰入头脑、实践长才干、基层立功业”为培养主线。

  1.信仰入头脑。系统学习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史国史,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实践长才干。以寒暑假为主体,以社会调查、生产劳动、挂职锻炼、国际交流等为途径,开展“第三学期”社会实践课程。学员日常需在院系开展讲授青马学习心得、组织社会调研和志愿服务等实践行动。

  3.基层立功业。根据国家发展战略要求和学校人才培养战略规划,培养、推荐学员毕业后投身社会主义建设的关键领域、重点地域建功立业。

四、培养机制

  1.“全链条”培养机制。建立包括本硕博接续培养和学员结业后跟踪培养为一体的“全链条”培养机制。根据培养目标,严格制订培养方案,建立学员跟踪信息库,对已结业学员定期走访交流,为其继续学习和基层工作提供支持和帮助。

  2.“双轨道”培养机制:学员同时接受所在院系以及“青马学校”的培养与管理。

  3.理论、实践“双导师”培养机制:以校内思想政治教育优质师资为主体,精选校内外优秀教师、专家学者担任“青马学校”理论导师,聘请校内外党政领导、先进人物和杰出校友担任“青马学校”实践导师。

  4.双学位培养机制:本科二年级学员可申请修读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政治教育”双学位。

  5.考核机制:每年对学员进行一次评议,评选出优秀学员并淘汰不合格学员。

五、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实施华中科技大学“青马工程”,是学校党委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的重要举措,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具体实施,各院系党委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总结好的经验做法,扎实做好选拔推荐工作。

  2.广泛动员。各单位要着力提升选拔工作的宣传覆盖面和针对性,通过多媒体发布、基层团学组织摸排等方式,动员符合条件的学生积极报名。

  3.严格标准。人选推荐好是实施好“青马工程”的前提和关键,要坚持以德为先、综合考量、严格把关、宁缺毋滥的原则,突出人选的思想品德和政治表现,对理想信念坚定,具备学生工作经验,到基层、西部、国家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就业意愿强烈的,予以重点动员推荐,对不能坚持理论学习和实践锻炼的学生不予推荐。

六、报名说明

  1.院系推荐。学院本次推荐学生人数不少于2人,推荐人选将经学院党委审定。各位同学请于2018年11月9日(周五)中午12:00前,将学员推荐表(附件1)、学员鉴定表(附件3)、学员成绩单、排名证明纸质档交至东十一楼215,其中推荐表、学员鉴定表上分团委、学院鉴定的部分先不填,学院将统一组织填写,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HUST_LIFE_YLC@163.com(邮件标题格式:XXX(姓名)“青马班”学员信息。)。

  2.个人自荐。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个人自荐,于2018年11月9日(周五)中午12:00前,将学员自荐表(附件2)、学员鉴定表(附件3)、学员成绩单、排名证明纸质档交至东十一楼215,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HUST_LIFE_YLC@163.com(邮件标题格式:XXX(姓名)“青马班”学员信息。)。自荐学员亦须经学院党委把关。

  3.结果公示。“青马学校”将组织选拔小组对推荐、自荐学生进行资格审查、笔试考察和面试评审,综合评定后确定入选名单,并进行公示。


  联系人:陈一帆

  联系电话:18086612353


            附件1:华中科技大学“青马班”学员推荐表.doc

            附件3:华中科技大学“青马班”推荐、自荐学员鉴定表.doc

            附件2:华中科技大学“青马班”学员自荐表.doc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分团委

2018年11月5日